高校人才网—国内访问量、信息量领先的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高校人才网>公务员>公推公选>

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山东省)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8-12
  • 截止日期:2021年8月19日
  • 所属省份山东
  • 工作地点:聊城市
  • 栏目分类山东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若干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采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优化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二、公开选调职位

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2个,专业技术岗8个。具体条件要求见《2021年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聊城市市直以及县乡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聊城市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人员、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817号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其中,报考管理八级岗位的,应具有4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经历。除特别作出说明的以外,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到2021817号。

7.具备公开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经所在单位或组织审核同意的。

2)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在任职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须回避的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8179:0081916:00

查询时间:202181711:0082012:00

报名网址:www.lcks.com.cn(聊城人事考试网)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2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人员在选调单位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选调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的职位。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参加选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选调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同意报考介绍信》(附件3),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将盖章扫描后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以邮件方式发送至《职位表》中提供的选调单位邮箱,统一命名方式为“报名职位+考生姓名+手机号码”。考生只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在报名时间内发送《同意报考介绍信》的,选调机关不予资格初审,视为报名人员放弃报名资格。报名资格一经选调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81711:00-82012:00

2021年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后和网上报名期间,由市委办公室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及时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选调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选调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报名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选调单位。

(二)资格审查。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考生在参加笔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2021年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5)。

报名审核通过人员于20218209:00-82293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室根据职位选调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试人岗匹配程度,面试全部结束后在www.lcks.com.cn(聊城人事考试网)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选调职位应试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笔试时间:2021822日上午9:00-11:3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选调职位和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工作由市委办公室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选调职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五)体检。考察合格后,统一组织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体检环节,如有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坚持标准条件,认真综合分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调单位经集体研究后提出拟聘用意见。拟聘用人员情况在www.lcks.com.cn(聊城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在聘用过程中,违反规定突击提拔职务的,或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不能胜任选调职位的,退回原单位,按照原职务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

选调单位咨询电话:0635-8262243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635-8262251

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635-2188036

附件12021年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2021年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同意报考介绍信

附件4、诚信承诺书

附件52021年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

2021812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cks.com.cn/c.aspx?a=1285

 

查看次数: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网官方微信(微信号:Gaoxiaojob)。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推荐信息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