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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策研究室(甘肃省)关于2021年4月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4-16
  • 截止日期:2021年4月22日
  • 所属省份甘肃
  • 工作地点:酒泉市
  • 栏目分类甘肃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若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酒泉市市直部门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现就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详见《酒泉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

1.全市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务层次的公务员。

2.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务层次的参公人员。

3.全市事业单位事业管理九级(专业技术)及以下正式在编在岗的事业干部。

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岗位的,需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及2年以上公务员(事业干部)工作经历(截止2021415);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层次、专业知识、年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曾因违法受过劳动教养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遴选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2021416422(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3份,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机关、主管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2.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有关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

4.资格审查。公开遴选单位分别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予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取消遴选资格并正式通知本人。本次公开遴选各职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核减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须由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报名时一并提供。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总分为100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该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机关与组织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处理问题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实行现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遴选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体检

遴选机关可根据实际,确定是否组织遴选对象体检。如果组织体检,应当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四)组织考察

考察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数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遴选机关在综合成绩的基础上,结合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遴选对象,分别在遴选机关和拟遴选对象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程序提请组织部门研究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注意的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遴选考试的考生需当天申领健康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2.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本次公开遴选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指导。

3.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策研究室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附件1:酒泉市委办公室、研究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策研究室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附件2:公开遴选报名表.xls

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

中共酒泉市委政策研究室

2021415

来源:

http://www.xbxf.net/html/gs_23_2021/04/8729262713300081959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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