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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宣传部(浙江省)关于2020年12月公开选调(聘)3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2-18
  •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 所属省份浙江
  • 工作地点:台州市
  • 栏目分类浙江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3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1名参公人员(岗位A),面向全市公开选聘2名事业人员(岗位B:男性1名、岗位C:女性1名)到我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调(聘)人数及岗位

岗位A:黄岩区新闻发布和对外交流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1名;

岗位BC:黄岩区互联网信息中心(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男性、女性各1名)。

二、选调(聘)条件

(一)黄岩区委宣传部下属参公事业岗位(岗位A人员)

1.全区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

2.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历年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

3.性别不限,35周岁以下(198412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区级机关单位新录用人员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人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协议的,按协议执行。其他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谈话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二)黄岩区委宣传部下属全额事业岗位(岗位BC人员)

1.台州市范围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受财政经费预算方式限制)。

2.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历年年度考核均称职(合格)以上。

3.男性、女性各一名,35周岁以下(19841217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黄岩区区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意见》(黄人社[2020]1号)执行。

6.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与选聘。

三、报名方式

(一)黄岩区委宣传部下属参公事业岗位(岗位A人员)

1.报名时间:20201218日—20201231日。

2.报名地点:黄岩区行政大楼1118室,电话:84120804,联系人:杨晓。

3.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组织推荐的,需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自荐的,须在面试前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需提交《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及纸质版(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及电子照片。电子资料发送至hyqwxcb@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选调报名”字样)

(二)黄岩区委宣传部下属全额事业岗位(岗位BC人员)

1.报名时间:20201218日—20201231日。

2.报名地点:黄岩区行政大楼1118室,电话:84120804,联系人:杨晓。

3.报名方式:凡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及纸质版(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及电子照片。电子资料发送至hyqwxcb@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选聘报名”字样)。面试前需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选调(聘)程序

1.资格审核。黄岩区委宣传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聘)。经资格审查,岗位选调(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取消或核减选调(聘)计划。

2.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其中,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情况,着重考察政治素质。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选调(聘)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4.体检。按照拟选调(聘)对象顺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5.确定拟选调(聘)人员。综合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提交区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根据以事择人和好中选优原则,研究确定选调(聘)名额和对象。

6.公示。对拟选调(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交流聘用手续。公示期反映有影响选调(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不予选调(聘),选调(聘)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7.监督电话。黄岩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89198795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存在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聘)资格;

2.拟选调人员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前提下,对比区内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

3.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4.本公告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服务年限截止20201217日;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1.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单位同意选调(聘)证明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宣传部

20201217

来源:

http://www.zjhy.gov.cn/art/2020/12/17/art_1590383_59018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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