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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2020年机关行政单位公开选调13名公务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2-08
  •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24日
  • 所属省份云南
  • 工作地点:曲靖市
  • 栏目分类云南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13名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吸引和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推麒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曲靖市麒麟区纪委监委、曲靖市麒麟区委巡察办公室决定公开选调1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思路,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选调范围和人数

(一)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符合选调资格条件、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含相当层次及以下职级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本次选调13名公务员,职位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曲靖市麒麟区2020年机关行政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公务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熟悉计算机应用及操作。监督审查岗需要有一定的纪律检查、审查调查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岗需要熟悉机关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2.初始学历须具有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1218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在编在职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8.服从意识强,能自觉服从岗位安排;

9.符合职位设置有关要求;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到其他岗位有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含干部任职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拟定选调方案、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参加选调各个环节加强个人防护,如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不宜参加选调情形的,即终止本次选调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及后续各个环节在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l.gov.cn/)等网站公开发布(以下简称规定网站)。考生自行登录规定网站查询获取相关信息,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12181224,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2号楼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曲靖市麒麟区南宁西路28号)。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曲靖市麒麟区2020年机关行政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并提交电子版。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定、本人已签字认可)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个人近期一寸免冠浅灰底彩色证件照3张,并提交用本人姓名命名的同底jpg格式电子版照片,照片要求:着正装,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6)现任职务(职级)的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

7)曲靖市麒麟区2020年机关行政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附件31份;

8)曲靖市麒麟区2020年机关行政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41份。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复印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资格审查: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拟公开选调岗位人数达到5:1的比例方可开考,资格审查结果在规定网站公开发布。若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将按比例相应调减拟公开选调计划。

6.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进场。

(三)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应当具备的业务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拟定于202012月下旬,地点为曲靖市麒麟区城区。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准考证:笔试前2天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领取。笔试及后续各考录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4.笔试成绩公告:笔试结束10天内,在规定网站公开发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资格复审

选调单位和曲靖市麒麟区2020年机关行政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主管机关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对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若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情况在规定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曲靖市麒麟区2020年机关行政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原件1份(双面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4.《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定,本人已签字认可)复印件1份;

5.现任职务(职级)任职材料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任现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任现职级的职级套转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工作服务年限限制性规定的,需提供服务年限期满的证明材料;

7.本人自公务员录用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8.《曲靖市麒麟区2020年机关行政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9.《曲靖市麒麟区2020年机关行政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10.个人近半年大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与报名时提供的电子版照片同底;

11.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办人签字、标明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与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3:1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进入面试人员人数进行面试。若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面试进行现场录音录像,保存至选调工作结束后一年。

1.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211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

4.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规定网站公布。

5.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从面试当天起算,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否则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六)经历业绩评价

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与拟选调人数2: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如出现人数不足影响经历业绩评价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等额进行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分值详见《曲靖市麒麟区2020年机关行政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经历业绩量化指标》(附件5、附件6)。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要向曲靖市麒麟区纪委区监委提供《曲靖市麒麟区2020年机关行政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经历业绩量化指标》(附件5或附件6)评分标准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文档),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工作经历业绩报告的具体要求: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等。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简要介绍个人的历年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工作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历业绩评价截止时间为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曲靖市麒麟区纪委区监委与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实施。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100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

(七)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选调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选调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选调程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由选调单位统一组织拟选调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时成立考察组,由两名以上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选调人员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情形或自动放弃的,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顺延递补,并对递补人选进行公示。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相应公开选调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一)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参加公开选调的报考人员,应该自觉遵守公开选调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要求,诚实守信、积极面对、按时参加。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恶意干扰公开选调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公开选调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麒麟区公务员选调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麒麟区纪委监委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2795(麒麟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0874-3282128

六、本公告由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曲靖市麒麟区2020年机关行政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2.曲靖市麒麟区2020年机关行政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3.曲靖市麒麟区2020年机关行政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4.曲靖市麒麟区2020年机关行政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5.曲靖市麒麟区2020年机关行政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监督审查岗位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doc

6.曲靖市麒麟区2020年机关行政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综合岗位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doc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

2020127

来源:

http://rsj.qj.gov.cn/show_qj.asp?Twzbh=1&id=16587&lb=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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