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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辰溪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辰溪县法学会办公室2020年10月公开选调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0-13
  • 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3日
  • 所属省份湖南
  • 工作地点:辰溪县
  • 栏目分类湖南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3名

辰溪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辰溪县法学会办公室是辰溪县委政法委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数

辰溪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2名,辰溪县法学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教师不在此次选调范围)。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团结协作能力强,事业心、责任心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其中报考县法学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需具备法律专业,且从事法律相关工作3年以上;(以上时间计算到20201030

3.有较高的实际工作水平、业务能力和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4.报考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101以后出生),报考县法学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9101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均可报名。报名时间:20201019日至202010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县委政法委政工室(县委203室)。

李菊18874597261  15274577953 联系人:黄

(二)审查。县委政法委负责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分别报送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考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列为参加考试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按100分值计算。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综合成绩并进行公示。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2,资格审查后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选调计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答题的方式进行。

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请参考人员保持联系畅通。

(四)考察。依据综合成绩按选调职位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但综合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才能列为考察对象。由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

(五)确定初步人选。考察结束后,对入围人员进行公示。根据考察意见和公示结果,经县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

(六)办理调动。对拟调入的人选按相关程序提请县委编委会研究,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委政法委按照人事调动有关要求,办理工作人员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745—5232304(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745—5232160(县纪委监委)

中共辰溪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01013

相关文件

中共辰溪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来源:

http://www.chenxi.gov.cn/chenxi/c113835/202010/577533c08bd048cc8216396494b990a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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