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才网—国内访问量、信息量领先的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高校人才网>公务员>公推公选>

佛山市禅城区关于2020年8月遴选9名法律顾问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8-14
  • 截止日期:2020年8月19日
  • 所属省份广东
  • 工作地点佛山
  • 栏目分类广东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9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拟联合聘任法律顾问,组成区法律顾问团。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区法律顾问团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遴选名额9名。其中,法律专家学者1名,执业律师8名。

二、遴选对象

(一)在佛山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的教师、研究人员。

(二)在佛山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在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共党员;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受过系统的法律或相关领域专业教育,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务等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专业影响力;其中,从事法学教学或法学研究的应当具有正高级职称,执业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四)熟悉区情、社情、民情和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业工作规则,近3年来受聘担任过1家区级以上国家机关或区属以上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

(五)受聘担任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期间未出现过失,给国家财产和党政机关形象造成损害;

(六)年龄在30岁以上60岁以下(含本数),身体健康,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七)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者行业处分。

(八)符合聘任单位所需法律服务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在本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以及专门从事行政法律事务,或者获得区级司法行政系统以上单位授予的律师行业荣誉称号,或者担任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优先聘用。

原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聘任的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专家组成员),任期未届满、胜任工作且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原则上转聘为本届区法律顾问,不参与遴选,不占遴选名额。

四、服务事项:

(一)服务范围:法律顾问为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二)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

1、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3、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聘任单位为一方的重大合同;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5、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6、承担聘任单位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不得泄露因工作知悉的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

2、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

3、不得以区法律顾问团成员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

4、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聘任单位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应当回避。

法律顾问违反上述义务,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者被剥夺法律执业资格、专业资格、专业职称,以及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连续多次未履行职责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的,聘任单位可单方解除聘任关系。

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信函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81917:30止(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佛山市禅城区惠景三街40230室),联系人:张弼群,联系电话:0757-89932016

4.报名材料:(1)《禅城区法律顾问团成员报名表》(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2)身份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3)专业证明(学者提供职称证明、律师提供执业证书);(4)荣誉证明(荣誉证书、发表的学术作品等);(5)能够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相关资料。

5.注意事项:报名材料除报名表为原件外,其他材料为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材料需报名人员本人签名,进入拟聘人员名单后核对原件,所有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二)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综合考虑其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影响和个人执业操守等因素,提出拟聘人选名单。

(三)公示

拟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7日。公示有异议且属实的,重新审核并确定余下名额的拟聘任人员。

(四)聘任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候选人,经报批同意后予以聘任,聘期2年。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对违反本公告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

(二)解释。本公告由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佛山市禅城区法律顾问团报名表

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

2020813

附件报名表格.doc

来源:

http://www.chancheng.gov.cn/fsccsfj/gkmlpt/content/4/4455/post_4455885.html#1014

 

查看次数: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网官方微信(微信号:Gaoxiaojob)。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推荐信息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