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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2020年7月选聘1名特聘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特聘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为光明区融媒体中心(光明区新闻宣传中心)总编辑,具体详见《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20207月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职业操守;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2.任职条件

1)应聘人员需符合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各岗位应聘人员的最高年龄、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713日;

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选聘岗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7)。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规定限制期内,以及正在接受司法、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713-2020717下午1700

2.报名资料

1)《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20207月选聘特聘岗位专干报名表》(附件2);

2)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5)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社保明细或劳动合同);

6)本人撰写的5篇以上媒体领域科研论文;

7)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8)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5);

9)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6);

10)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至电子邮箱(xcbbgs@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应聘总编辑+姓名。报名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

2)联系人:赵小姐,联系电话:0755-88211926(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区委宣传部针对此次选聘成立遴选委员会,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主要预评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与所聘岗位的匹配程度,审核中如有需要会与应聘者本人进行沟通。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回复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考核考察人选。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核考察

1.通过资格初审的,将另行通知考核考察形式及时间、地点;

2.考核考察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由区委宣传部结合实际情况划定;

3.考核考察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岗位招用人数从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自收到体检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选择国内任何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资格复审

重点审查考生的学历、年龄、职业资格等,严防假学历、假年龄、假履历。体检合格的考生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及资格复审合格,并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且未被提出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统一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确定为聘用人选。薪酬待遇等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协议年薪制,具体结合岗位职责、个人技能和资历、人才紧缺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聘用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四)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五)本次选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委宣传部,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08

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六)本公告由光明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

20200713

附件:

附件1: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20207月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职位表.xls

附件2: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20207月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报名表.docx

附件3: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4:计划生育承诺书.docx

附件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6: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附件7: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来源:

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78820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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