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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公开选聘2名第一批特聘专干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一般特聘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综合文字政策研究两类岗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聘特聘专干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的最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430

4.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7)填报;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51-531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通过指定政务邮箱qwb@szgm.gov.cn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材料清单如下(扫描打包后以岗位编号+姓名为标题发送):

1.深圳市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聘特聘专干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证明;

4.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

5.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手写签名);

6.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5,手写签名);

7.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6,手写签名);

8.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咨询电话

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古先生0755-88212056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包括个人撰写的文字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考生须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在任一环节或入职后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考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一)笔试

笔试题型为材料撰写,根据笔试情况,按照不低于选聘岗位拟聘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自主问答,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根据通知参加考试。

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合格线为65分,成绩合格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笔试+面试)合格线为75分,成绩合格以上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通知,未进入的不予通知。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考核小组对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经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考生自收到体检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选择国内任何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结果应于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名为岗位编号+考生姓名+体检报告。体检表原件在聘用环节提交。

七、公示

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环节均合格,并经征求区有关部门意见且未被提出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影响聘用情形的,确定为聘用人选,由我办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并按区有关规定安排具体工作。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内无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四)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五)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六)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88211630;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88211544;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88215747

(七)本选聘公告由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30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聘特聘专干岗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聘特聘专干报名表.docx

附件3: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4: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5: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附件6:无犯罪纪录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7: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来源:

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202004/t20200430_192022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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