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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东营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19年12月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19-12-25
  •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 所属省份山东
  • 工作地点:东营市
  • 栏目分类山东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5名

按照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统一部署,结合单位实际,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东营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决定面向全市党政群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开选调部分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行政岗位一级科员职级工作人员4名。东营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范围

全市党政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

不含省及以上垂直管理的部门单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从事文字综合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表达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1229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基层工作时间或最低服务年限应符合有关规定;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91229日。

(二)除基本条件外,公务员职位还应符合:

党政群机关中使用行政编制、在编在职、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担任副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符合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机关的条件、担任副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人员。

(三)除基本条件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职位还应符合:

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担任副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考人员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东营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三份,县区报考人员须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诚信承诺书》原件;党政群机关报考人员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报考人员须提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军转干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彩色免冠照片4张。报名登记表和照片需提供电子版(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JPG格式,100KB-200KB;照片为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二)资格审查。如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人数低于31时,则相应减少选调人数。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40%。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面试主要突出职位特点,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如参加笔试人数较多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低于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四)考察和体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人选确定后由选调单位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核查考察对象档案,核实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凡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报名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录用。根据综合成绩高低和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录用人选,并在用人单位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经试用适应工作要求的,办理调动手续,按照选调职位安排工作岗位。不适应工作要求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时间安排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1229日(星期日)--31日(星期二)(3天)。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市政府第一会议室(市委市政府办公楼一楼130房间)。

联系电话:8383966(市政府办公室),8381353(市政府研究室)。

电子邮箱:13864796667@163.com

(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实施。本着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东营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负责解释。

附件1: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东营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x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东营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20191224

来源:

http://www.dongying.gov.cn/art/2019/12/24/art_38799_8454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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