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展基层干部晋升通道,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激励基层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发[2019]13号)、《拓展基层干部晋升通道实施方案》(湘办[2019]8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和选调生中择优选拔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通知》(湘组[2019]62号)《湘西自治州2019年公开比选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方案》等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从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和选调生中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数量
从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和选调生中择优选拔9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
二、选拔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
(二)热爱农村工作,熟悉农村情况,会做群众工作;
(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四)身体健康;
(五)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其他德才条件。
(六)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见下表):
职位名称 |
面向范围 |
职数 |
年龄 |
学历 |
其他条件要求 |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 |
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
2 |
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
任村(居)“两委”正职连续满6年或特别优秀、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3年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满3年、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且不在试用期。 |
全县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
5 |
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在乡镇工作5年以上,具有事业编制身份且现任乡镇事业单位(含事业站所,乡镇中小学校、卫生院等)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不含工勤人员)。 |
|
全县选调生 |
2 |
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在选调生岗位基层服务满两年可以报考。 |
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指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或工作实绩突出、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或获得过州级以上表彰。
(七)“九不选”情形。有下列“九种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选拔对象:
1、近五年所负责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曾参与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或存在跑官要官行为的;
4、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待处理的;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含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9年10月31日。
三、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8日至14日
2、报名地点:县公选办(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科B2013室)。联系电话:0743-7830896。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保靖县2019年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登记表》和《保靖县2019年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实绩考核评分表》各一份(可在保靖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需用A4纸双面打印,提供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时须由乡镇提供任职及工作经历证明,并经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核确认;同时提供入党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县公选办根据报名情况,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比选环节,每类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比选职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3:1方可进行比选,对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要求的人员类别,该类别人员是否降低比选比例或减少比选名额由县公选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州委组织部审定。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全过程。
(三)公开比选。公开比选采取面试+实绩考核方式进行,具体为: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适岗能力、心理素质等内容。面试成绩所占比选成绩权重的3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实绩考核。对参加公开比选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进行评价,含学历学位、工作业绩、基层经历、奖励表彰、满意度(民主)测评或年度考核等内容。实绩考核所占比选成绩权重的70%。
(四)组织考察。根据比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实绩考核分值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
(五)体检。考察结束后,对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按比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从同一职位考察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备案审查。综合比选、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提出拟提名(拟任)建议名单,报州委组织部审查。
(七)县委决定。拟提名(拟任)建议名单备案审查同意后,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提名(拟任)人选。
(八)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任职。拟提名(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所在单位同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任用职务,按选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经比选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乡镇;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比选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在脱贫攻坚期内继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把主要精力用在村上。
四、本简章由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保靖县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
相关附件下载:报名登记表.doc
来源:
http://www.bjzf.gov.cn/zwgk/xzfxxgkml/tzgg/201911/t20191107_1271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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