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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安县委政法委员会(甘肃省)关于2019年10月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19-10-12
  • 截止日期:2019年10月18日
  • 所属省份甘肃
  • 工作地点:秦安县
  • 栏目分类甘肃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3名

为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文秘后备人才建设,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全面提升政法工作水平,经中共秦安县委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各镇和县直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及办法

公开遴选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标准,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以及研究决定、跟班培训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遴选岗位及名额

文秘岗位3名(仅限男性)。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政治素质高,忠诚党的事业,热爱政法工作,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年龄原则要求在30岁以下(1989101后出生),在文秘方面具有特长或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4101后出生)事业干部身份。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和法学专业(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大专学历和其他专业),具有3年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热爱文秘工作,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能够独立承担文稿写作工作,工作积极认真,单位评价较好。

(五)必须为秦安县财政全额供养在编在岗事业人员。

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等次的,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从事文秘工作者优先录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一)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等次的;

(二)新参加工作按政策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三)被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1910141018

报名地点:中共秦安县委政法委办公室702室(联系人:李耀林,联系电话:652570913893861113),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干部身份证明、相关荣誉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两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及代表本人写作水平的原创文稿2,并填写相关表册(表册在秦安县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或到政法委办公室702室领取)。

(二)资格审查

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资格和条件,对报名人员的人事档案,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予以通报,并抄送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题为综合类试题,主要内容为公文写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命题,统一考试并组织评卷(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笔试结束24小时内公布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内容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面试采取领导小组成员当场计分的办法进行,分别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3.公布成绩。面试结束24小时内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初录人员。

(四)考察及体检

1.考察:考察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通过座谈交流、谈心谈话、查看工作日志、查阅实绩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基本情况和德能勤绩廉表现,提出考察意见。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空缺名额,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议定后,可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拟遴选人员确定后,在遴选机关和拟遴选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遴选问题的,进入跟班试用程序。

()试用及调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经遴选领导小组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由中共秦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发跟班学习培训函。跟班学习原则上每期安排3个月,根据现实表现可适当延长。学习期满,由政法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逐人作出鉴定,对于不能适应工作的跟班学习人员,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对于优秀跟班学习人员,期满后,建议组织、人社部门考察,办理调动手续。跟班人员在跟班学习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发放。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遴选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统筹负责遴选各环节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秦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本公告在秦安县政府网站(www.qinan.gov.cn)刊登,报名表可登录下载(双面打印)。

(四)本次遴选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五)公开遴选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监督指导,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938—6521580(县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938—6521100(县委组织部)

0938—6525709(县委政法委)

0938—6521140(县人社局)

附件:中共秦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开工作人员报名表

http://www.qinan.gov.cn/uploadfile/2019/1011/20191011043346698.docx

中共秦安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91011

来源:

http://www.qinan.gov.cn/html/2019/zfgg_1011/37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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