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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9月招聘、选聘2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19-09-23
  • 截止日期:2019年10月10日
  • 所属省份黑龙江
  • 工作地点:牡丹江市
  • 栏目分类黑龙江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25名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经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批准,牡丹江市司法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人民调解员协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聘名额及岗位职责

1.招聘、选聘名额

1)面向社会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5名。

2)面向社会选聘退休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司法行政干警、退役军人、国企高管、高校知名人士以及在行业内有影响力的退休人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8名。

2.岗位职责

1)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2)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式方法,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3)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认真做好纠纷登记、调解统计、案例选报和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

5)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6)认真完成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及选聘条件

1.公开招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乐于奉献,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2)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专科以上或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了解社情民意,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调解能力。

3)牡丹江市区户籍人口。

4)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有研究生学历学位,有1年以上政法工作经历,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司法考试、律师资格考试),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9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研究生学历以及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含通过司法考试、律师资格考试)、人民调解工作经历1年以上、俄语专业以及社会心理学专业者优先录用。

5)要求身体健康,能胜任调解工作岗位。

2.公开选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乐于奉献,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2)大专以上学历。

3)退休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司法行政干警;退役军人(仅限正营级以上);国企高管、高校知名人士以及在行业内有影响力的退休人员。

4)牡丹江市区户籍人口,年龄不超过68周岁(19519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

5)具有研究生学历以及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含通过司法考试、律师资格考试)、人民调解工作经历1年以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副团级以上退役军人、俄语专业以及社会心理学专业者优先录用。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行政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过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纪律处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

3.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且期限未满人员。

三、薪酬待遇

1.招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报酬:每月基本工资29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同时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单位应缴部分)+调解案件补助费。

2.选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报酬:每月基本工资2200元(含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调解案件补助费。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923--1010日期间10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需提供⑴《牡丹江市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1);⑵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本人名字);⑶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⑷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⑸放宽年龄条件人员及优先录用人员提供证明工作经历、学历专业的证明材料原件;

报名地点:牡丹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处(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卧龙街41号)。

考生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考试

1)笔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招聘人员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民法总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央深改委2018年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与调解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调解工作实务,满分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步对选聘人员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3)招聘人员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以百分计,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以百分计,占考试总成绩的70%。总成绩等于笔试成绩乘以3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70%

4)选聘人员成绩按照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100分,不折算。

5)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人员在笔试折算后成绩基础上给予相应加分(加分条件见附件1)。

6)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录用结果在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网站(www.mdj.gov.cn)和微信公众号“牡丹江市司法局”上发布,请及时关注。

六、体检和资格复查

市司法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资格复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聘用期1年,含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如无政策变化并经考核合格后可续聘。

本通告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市司法局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0453-59030140453-5903091

附件1优先录用人员加分标准.docx

附件2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xls

牡丹江市司法局

2019920

来源:

http://zwgk.mdj.gov.cn/bmxxgk/sfj/201909/t20190923_288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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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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