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才网—国内访问量、信息量领先的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高校人才网>公务员>公推公选>

中共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2019年公开选调3名泸州市法学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19-09-11
  • 截止日期:2019年10月10日
  • 所属省份四川
  • 工作地点:泸州市
  • 栏目分类四川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3名

泸州市法学会办公室是市委政法委下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泸州市法学会具体组织、协调、服务等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市委政法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

一、选调计划

(一)名额:公开选调3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二)岗位:管理岗位3个。

管理岗位1: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1名;

管理岗位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1名;

管理岗位3:法学等相关专业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大局观、责任感、事业心,勤学善思,严谨细致,爱岗敬业,乐观开朗;

(三)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事业人员、或全额拨款事业人员,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11日以后出生)。

(六)近两年单位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七)身体健康;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者开除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的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913—1010日。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有意报考者登陆四川政法综治门户网(四川长安网)、党政网或泸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泸州市法学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于2019101018: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lzswzfwzzb@163.com。逾期不受理报名。

此次考调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二)资格初审。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三)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此次考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四)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考调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个别岗位达不到1:3比例,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A4纸大小,一式两份):

1.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并提供电子照片;

4.公务员干部任免审批表或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表复印件;

5.近2年内单位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导致的缺额,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5分钟PPT介绍本人突出业绩和10分钟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导致的缺额,不进行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七)试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选择优,研究确定试用人选,安排到岗进行为期1个月左右的试用。

(八)考核。试用期满,对试用人员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入人选;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九)公示及调入。对拟调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

(二)本次考调将电话通知进入各环节人员。报名时,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根据报名情况,可对公开选调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人选调入后,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统筹安排工作。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0—31930063154917(传真)

报名表点击下载:报名表.docx

来源:

http://www.sichuanpeace.gov.cn/dfdt/20190911/2055913.html

 

 

查看次数: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网官方微信(微信号:Gaoxiaojob)。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推荐信息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