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市政府法律顾问队伍,更好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的外脑作用,根据《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芜市办[2018]45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拟遴选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20名,其中法学专家2名、社会律师18名。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原则上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法学专家应当具有教授、研究员等高级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
社会律师应当具有 8年以上执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社会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熟悉 市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8月下旬,在“芜湖市司法局”官方网站(http://sfj.wuhu.gov.cn)上发布市政府法律顾问遴选公告,公布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遴选条件、报名和推荐要求、报名时间和方式等。
(二)报名和推荐。 9月15日前,凡符合条件的法学专家、社会律师可以自愿填写市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直接送寄芜湖市司法局。报名表应有所在单位签署的意见。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以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法学专家, 市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社会律师,市法学会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法学专家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推荐市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填写市政府法律顾问推荐表。
(三)审核考察。 10月10日前,市司法局对报名、推荐的人员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审查,对拟聘法律顾问人员进行考察,确定市政府法律顾问初步人选名单,提交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后,报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四)社会公示。 10月下旬,将研究确定的市政府法律顾问人选,在“芜湖市司法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五)审核批准。 11月上旬,公示期满后,市司法局将公示无异议的市政府法律顾问人选,报市政府审核批准。
(六)聘任签约。 11月上、中旬,市政府向聘任的法律顾问颁发聘书,与聘任的法律顾问签订聘任合同。
(联系人: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晏利桃、邢婧,联系电话:0553-3878951。邮寄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市政务文化中心c区308室。邮箱:whglk@sina.com)
芜湖市司法局
2019年8月20日
附件:1.市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2.市政府法律顾问推荐表
附件下载:
来源:
http://sfj.wuhu.gov.cn/NewsDetail.aspx?pSysID=2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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