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才网—国内访问量、信息量领先的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高校人才网>公务员>公推公选>

安徽省太湖县审计局2019年7月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19-07-30
  • 截止日期:2019年8月5日
  • 所属省份安徽
  • 工作地点:太湖县
  • 栏目分类安徽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2名

根据工作需要,太湖县审计局拟从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

一、选调职位

太湖县审计局审计工作人员2名。

二、公开选调的对象及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近三年(2016-2018)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大专(所学专业为会计、财务管理、审计、金融、计算机)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481以后出生)。

5.具有三年以上(截止20197月)相应岗位工作经历。(具体见附件一)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选调方法

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分别在总成绩中占60%40%(笔试占60%,面试占40%)。最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择优选调。如经资格审查后,岗位报名合格人数在1:3比例以下(即不超过6,不含6人),直接通过面试、考察确定选调对象。

四、选调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81—201985(834日正常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太湖县审计局(太湖县晋熙镇普贤路8号,联系电话:0556—4162629

3.证明材料:报名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证明材料中同时表明是否具有相应岗位工作经历)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如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并记入本县选调考试诚信档案。

4.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二)组织考试

笔试时间:2019818日(星期日)。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

按照拟选调岗位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面试方案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决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会计、审计专业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在进入考察环节前,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考察对象的报考条件再行复审,复审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并相应递补。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才为本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勤、能、绩、廉等方面情况,主要了解工作实绩和实际工作能力。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按规定进行。

(五)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因拟调人员公示结果影响选调;拟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拟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调出现空缺的,可按规定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应考察并予公示。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审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附件:1.2019年太湖县审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9年太湖县审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太湖县审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720

附件:太湖县审计局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3).doc

附件:太湖县2019年审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3).xls

来源:

http://www.thx.gov.cn/content/detail/5d3ea0867f8b9a3129355c4f.html

 

 

查看次数: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网官方微信(微信号:Gaoxiaojob)。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推荐信息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