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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迁西县乡镇财政所2019年7月公开遴选10名部分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19-07-11
  • 截止日期:2019年7月17日
  • 所属省份河北
  • 工作地点:迁西县
  • 栏目分类河北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10名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县全额事业编制或经组织、人社部门聘用的编外人员(教育、卫健、公安系统除外)公开遴选10名工作人员到我县乡镇财政所工作,现将本次遴选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和方式

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遴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遴选名额和信息发布

迁西县乡镇财政所专技岗位10名。201979日在迁西县人民政府网、“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ldjgovcn)、“迁西县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FINANCE)”发布遴选信息,公布遴选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遴选过程中,如有一些重要的通知事项需要发布,将通过迁西县财政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报考者注意浏览。

三、遴选对象资格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迁西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全额事业在编工作人员或由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并办理聘用手续的编外聘用制人员(不含公益性岗位人员、执行公益性岗位工资等其他人员)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79200179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迁西县乡镇财政所公开遴选岗位信息表》(附表1)要求确定。考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专业要求有“类”或“相关专业”的除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非我县全额事业在编工作人员或编外聘用制人员;②受诫勉、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人员;③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可自行下载并填写《迁西县乡镇财政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并如实填写。

(一)报名日期:2019711日至17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二)报名地点:迁西县财政局(地址:迁西县凤凰东街6号)。

(三)报名时除携带《报名登记表》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材料;③属我县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的编制卡片、签订的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④属我县编外聘用制人员的需提供签订的迁西县编外聘用制人员聘用合同;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以上材料除照片外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不能提供原件的,复印件需本单位盖章确认。

(四)经现场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

五、考试

考试形式视报名情况而定。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2:1,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如比例小于2:1,则采取面试形式。笔试或面试均委托第三方考务机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基础》,笔试共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视笔试结果情况而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或面试,且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不得替代。

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

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确定: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的、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或时间较长的、曾受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且受表彰级别较高的。再有并列一并进入体检。

如果面试人选形不成竞争的,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前提下,采取评委投票的方式确定,同意票达到半数以上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察、公示、聘用

(一)考察

考察由财政局组织实施。按照《遴选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内容主要有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综合分析能力等情况。考察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迁西县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结束前自愿放弃,导致拟聘用人数小于计划招聘数的,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三)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财政局组织定岗,由考生本人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时以抽签方式确定选择顺序。定岗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的编制性质及工资待遇标准保持不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记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迁西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5-5611859

附件:

2.迁西县乡镇财政所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附表1.xls

3.迁西县乡镇财政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xls

 

201979

来源:

http://www.qianxi.gov.cn/ArticleShow.asp?ArticleID=1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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