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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兰考县2019年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 发布时间:2019-04-17
  • 截止日期:2019年4月26日
  • 所属省份河南
  • 工作地点:兰考县
  • 招聘人数:6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全县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县直有关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兰考县统战部工作人员6人。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197451以后出生,以档案年龄为准),201611以前纳入全供事业编制管理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报名参加选调的,应有在乡镇街道10年以上工作经历(所在乡镇街道出具证明),并经所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同意,加盖党委印章。

3.以上各岗位选调对象不包含以下人员:扶贫岗位工作人员(县扶贫办、各单位扶贫专干);编制在学校、医院、卫生院的工作人员;201611以后参加我县事业单位考试被招聘、选派的人员;单位不同意报名的人员。

(二)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其它要求;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兰考就业网(网址:www.lkjy.gov.cn)、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lankaojiuye)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1.报名时间:2019425426(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一楼。

3.报名应提供资料:报名时需提交由单位和县编办审核同意的《兰考县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可从兰考就业网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初审验证后,需现场采集人像信息。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者必须保证其选调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在指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党建基础知识和统战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日期之前,因选调者被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日选调者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者,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及其他各种原因造成缺额的,均不予递补。

四、纪律要求

(一)参加选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考试期间有替考、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参加选调人员被选调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上岗或者上岗后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岗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五、其他

(一)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公开选调期间有关信息发布均通过兰考就业网、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公示,请选调者及时登陆查询。

(三)本次公开选调由兰考县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2330157926921777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26992781兰考县纪委监委

兰考县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416

附件:兰考县公开选调人民报名表.docx

来源:

http://www.lkjy.gov.cn/news-info-1-1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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