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阳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社会化工会工作者2名、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工作。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9年4月2日—4月8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总工会办公室(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10楼1029室)。联系人:许文兰,联系电话:3123710。
报名所需资料:
1.《泸州市江阳区总工会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1寸同底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等
(2)时间、地点:4月19日(星期五),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综合成绩加分:(1)具有1年以上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经验的加0.1分,每增加一年加0.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0.5分;(2)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的加0.5分,社会工作师加1分。
(1)(2)项累计加分。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有关问题说明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按照江阳区总工会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基本工资2400元/月,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和享受法定节假日待遇)。
四、其他事项
招聘解释权归属泸州市江阳区总工会,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泸州市江阳区总工会
2019年4月1日
来源:
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jbxx/zwdt/rsjzkxx/qtks/content_5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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