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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蒙城县安监局2018年4月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4-28
  • 截止日期:2018年5月18日
  • 所属省份安徽
  • 工作地点:蒙城县
  • 招聘人数:2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蒙城县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工作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等程序进行。

二、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计划共2名。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选调对象

全县财政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服务期任职经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学历专业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熟悉机关公文写作,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3514以后出生,含当日),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7、身体健康。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5)报考选调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于2018428日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发布。选调各环节结果将及时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上发布有关选调工作动态与信息。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8514—518,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县安监局办公室(开发区代元路省级质检中心大楼3楼)。报名咨询电话:0558-7631155

2.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3张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照片、报名表(从附件下载)等。

3.应聘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调整或取消、核减选调计划数。

4.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选调等资格。

5.报考人员于2018525(正常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为确保选调人员综合素质,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为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现场宣布个人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体检

根据面试入围人员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以参加工作时间早者优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发布。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等规定执行。对于体检暂不合格需复检的人员,由体检医院通知考生本人,务必于指定时间到原体检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于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察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公示、聘用及待遇

将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选调人员,由县人社局下文调动,县编办办理转编手续,调入单位办理聘用手续。选调人员一律入事业编制,纳入并服从调入单位岗位管理,无岗位的予以高职低聘,不接受的视为放弃调入资格。选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选调工作的领导,保证选调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蒙城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员:何峰(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王永红(县政府办党组成员、房产局局长)

张旭东(县人社局局长)

黄勇(县编办主任)

锁必武(县财政局局长)

张乾民(县安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乾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监察委、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安监局分管同志为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安监局。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安监局具体组织实施,县人社局、财政局、编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县监察委负责全程监督。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县监察委0558—7629650,县安监局0558—7631155)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蒙城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8428

来源:

http://www.mengcheng.gov.cn/mc-rsj/detail/5ae3be47951c78c6141e95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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