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国资委下属绍兴市财务总监管理办公室(挂绍兴市属国有企业监事管理中心牌子),系相似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不超过4名,从事国有企业国资监管、财务监督等相关工作。
二、选调范围
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选调条件
1、选调人员须为现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审计以及相关专业毕业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和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敬业勤奋,清正廉洁。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月16日—21日。报考人员填写《绍兴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照片或PDF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sxgzql@163.com。
2、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由市国资委政治处按照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或选调资格。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比例的,相应调整选调计划。
3、组织考试。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综合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专业水平、岗位适应程度和个性特征。
4、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开展体检、考察。
考察对象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等情况者,由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5、讨论决定。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绍兴市国资委党委集体讨论决定选调人选,报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工作在市国资委党委领导下,由政治处具体实施。联系电话:85119692。
附:绍兴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绍兴市国资委
2018年1月9日
来源:
http://www.zjsxhrss.gov.cn/art/2018/1/9/art_324_168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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