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才网—国内访问量、信息量领先的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高校人才网>公务员>公推公选>

广州市越秀区信访局属下事业单位2017年11月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17-11-22
  • 截止日期:2017年11月28日
  • 所属省份广东
  • 工作地点广州
  • 招聘人数:2名

为了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拨优秀人才,推动信访工作政务平台、网信管理平台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提升信访工作服务管理水平,根据有关规定,广州市越秀区信访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越秀区市民意见办理中心面向全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由广州市越秀区信访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全程监督指导。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

三、公开选调的职位及职位说明

(一)职位名称:网信管理人员(九级职员)2名。

(二)职位说明:主要负责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短信、越秀信访网站反映的诉求、意见或建议;跟踪了解区属各单位网上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参与管理区信访信息系统和越秀信访网;承办区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选调人员范围

截止报名时,在编、在职(岗)满3年的广州市越秀区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通过公开选调进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71031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均称职(合格)或以上。

5.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法学B030101

2)法学A0301

3)汉语言文学B050101

4)汉语言文学A050101

6.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对信访业务工作有一定的了解。

2.熟悉网络化管理平台,熟练相关流程操作及信访件分类分派者优先。

3.具有3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资料的电子版可通过OA系统发送到区信访局账号,纸质件请在报名时间内交越秀区信访局办公室审核。

2.报名材料:(1)《广州市越秀区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原件校验);(3)证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及现任职务证明材料;(4)个人档案中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非档案材料缺失原因,档案中考核表少于三年的,按照实有考核材表提供);(5)大一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5张(其中3张贴在报名表)。报名材料中第(3)项、第(4)项、第(5)项材料可由现工作单位直接交换至越秀区信访局办公室。所有材料提交后均不退回。

3.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66号四楼403,联系电话:83372109

4.报名时间:112216时至112816时。

5.资格审查:由越秀区信访局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由越秀区信访局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考官小组主要由越秀区信访局班子成员、业务科室骨干组成,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独立署名评分。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个人的特长优势、个性特征、专业知识、领导能力素质等方面对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

4.面试时间:

(三)组织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者,由越秀区信访局根据面试成绩按22比例确定本单位的选调人选,并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考察人选在越秀区信息网公布,经考察后如无合适人选的,不再进入公示环节,该职位取消选调。

(四)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任职

根据考察情况和面试成绩,广州市越秀区信访局班子领导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越秀区信访局

20171122

附件:1.越秀区信访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越秀区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考生承诺书

20171103153424.zip

来源:

http://www.yuexiu.gov.cn/yxxxw/xxgk/popd_jsp_catid_6629_id_439947.html

 

查看次数: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网官方微信(微信号:Gaoxiaojob)。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推荐信息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