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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2021年高层次人才(博士和教授)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要学科门类,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湖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规划占地2002亩,校舍总面积60余万平方米。学校襟江带湖,含山蓄水,绿茵广场、曲径小道、花坛公园、楼台亭榭、形象雕塑、书画走廊等自然人文景观错落有致,相映成辉,风光宜人,环境优美,曾被评为"湖北省绿化先进单位""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湖北省安全文明单位""湖北省园林式单位""湖北省文明校园""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是读书治学和陶冶情操的理想场所。

设有19个教学科研单位,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专业学位硕士点,70个本科专业。建有1个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2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6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品牌专业,8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门国家级一流课程、12门省级精品课程、7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2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6门省级一流课程,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4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8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工作站)。

学校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拥有13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和6个市级科研平台,包括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5个、省级工程中心和研发中心4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6个。新增省级创新团队5个。近五年获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00余项,其中国家级社科项目和自科项目100余项。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14项,包括2项教育部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人文社科)。积极服务湖北省和黄石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成立产业研究院,组建省级和市级新型智库,相关专家学者为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提供了一大批高水平的思想理论成果和决策咨询方案,为地方支柱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学校被授予"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科技进步先进单位"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丹麦、瑞士、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智利、新加坡、哈萨克斯坦、印度、日本等国家40多所高校及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学校长期坚持聘请外籍教师、知名专家学者来校任教、讲学,接收海外留学生来校进修和攻读学位,派遣教师到国外进修、教学和进行合作研究,派遣学生到国外大学学习深造。目前学校已与英国奥斯特大学合作在北爱尔兰建立了1所孔子学院、8所孔子课堂。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断拓展,国际合作办学格局良好。

建校47年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10余万人,毕业生中绝大多数扎根在湖北省基础教育第一线。学校已成为湖北省高等师范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培养湖北省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加快内涵建设,大力推进转型发展,努力创建特色鲜明、省属一流、高水平的地方应用型师范大学,为我国师范教育事业和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招聘岗位

湖北师范大学2021年高层次人才(博士和教授)招聘公告招聘计划

学院

岗位

数量

所需专业

学历及职称等要求

学院联系人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教师

6

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

博士研究生

王老师0714-65100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师

5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法学

博士研究生

翁老师0714-6574516

教育科学学院

教师

4

教育学、心理学

博士研究生

余老师0714-6573757

教师教育学院

教师

1

教育学

博士研究生

段老师0714-6516509

教师

1

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

本科及以上

(具有中小学高级职称的特级教师或中小学校领导)

体育学院

教师

3

体育学

博士研究生

唐老师0714-6532025

文学院

教师

6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

博士研究生

余老师0714-6527126

教师

1

课程与教学论(汉语言文学)

本科及以上

(具有中学正高专业技术职称)

外国语学院

教师

6

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

博士研究生

柯老师0714-6522915

历史文化学院

教师

5

法学、中国史、世界史、旅游管理

博士研究生

刘老师13971757528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教师

2

数学

博士研究生

续老师0714-6571069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教师

5

物理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

博士研究生

郑老师0714-6571339

化学化工学院

教师

7

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朱老师0714-6515602

教师

1

课程与教学论(化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中学教学经历者且职称为中教副高)

城市与环境学院

教师

4

地理学、地质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测绘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

余老师0714-6571579

教师

1

课程与教学论(地理科学)

本科及以上

(具有中学正高专业技术职称)

生命科学学院

教师

4

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雷老师0714-6511613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教师

5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农业工程

博士研究生

康老师0714-6571055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教师

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教育学

博士研究生

李老师0714-6511915

美术学院

教师

3

设计学、美术学

博士研究生

石老师0714-6570620

先进材料研究院

教师

10

物理学、化学、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曹老师0714-6576185

相关学院

教师

7

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

博士研究生

(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

若有疑问,请与相关学院联系

教师

5

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世界史、旅游管理、地理学、地质学、数学、外国语言文学

博士研究生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

教师

3

社会学、社会工作、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电气工程、机械工程、设计学、美术学

硕士及以上

(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研究生45周岁及以下)

教师

2

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旅游管理、地理学、地质学、数学、外国语言文学

本科及以上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

三、联系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应聘XX二级单位+专业方向+学历+毕业院校+高校人才网,例:应聘经管学院+工商管理+博士+武汉大学+高校人才网。

联系单位:湖北师范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联系电话:0714-6575256

邮政编码:435002

招聘邮箱:hsdzp@hbnu.edu.cn

联系人:郭老师

四、湖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及待遇

一、基本要求

(一)素质要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能力,符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

(二)学历要求:应聘者原则上应为博士,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且本硕博阶段的学科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部分学科可放宽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毕业的副教授,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重点高校本科(音体美等特殊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专业院校本科)。

(三)年龄要求:博士、副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博士后、教授或博士毕业的副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四)服务期限:引进人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五)对于特别优秀人才或紧缺专业人才,其学历、年龄、服务期限等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引进条件

(一)杰出人才

引进对象: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国家学科带头人特殊支持计划人才、国家高级人才计划(长期、青年)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完成人或海外知名高校终身教授职位获得者等杰出人才。

(二)领军人才

引进对象: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领军、青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矛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等中国四大文学奖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及以上人选、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或海外知名高校终身副教授及以上职位获得者等领军人才。

(三)优秀人才

1、第一层次(同时符合下列三项中两项条件者)

①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CSSCI源刊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2篇;理科、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源刊发表论文4篇,其中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

②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类项目。

③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教学成果奖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第二层次(符合下列两项中一项条件者)

①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CSSCI源刊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1篇或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认定的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源刊发表论文4篇,其中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4篇;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源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

②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类项目。

3、第三层次

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CSSCI源刊上发表论文2篇,其中至少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认定的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CSSCI源刊上发表论文3篇;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源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源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4、第四层次

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CSSCI源刊上发表论文2篇;理科、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源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源刊二区发表论文1篇。

注:

以上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的论文、奖项和项目须为近五年成果,其中论文必须为本人独著或第一作者。

(四)急需人才

未达到优秀人才引进条件,而学科和专业建设急需的博士研究生,经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后,按急需人才引进。

三、相关待遇

(一)杰出人才

1、年薪:面议,80-160万元。

2、安家费:16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及平台建设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500-800万元、人文社科类100万元。

4、团队成员待遇面议。

5、学校安排其配偶工作。

(二)领军人才

1、年薪:面议,60-100万元。

2、安家费:16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及平台建设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300-500万元、人文社科类60-80万元。

4、团队成员待遇面议。

5、学校安排其配偶工作。

(三)优秀人才

1、人才引进费

待遇类型

安家费

(万元)

科研启动费(万元)

工科

理科

文科

第一层次

120

20

15

10

第二层次

100

第三层次

80

第四层次

60

急需人才

40

15

10

5

2、发放方式

1)安家费: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后发放安家费的30%;剩余部分在一年试用期满后予以发放(但其中第一、二、三层次人才安家费的10万元须在进校五年内获批一项国家级项目后才予以发放)。

2)科研启动费:以科研项目形式提供资助。

3、其他待遇:3-25万元

1)符合优秀人才引进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后工作经历者,安家费增加5万元,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安家费增加10万元。

2)符合优秀人才引进条件的紧缺专业人才,根据专业紧缺程度分为三个等级,从紧缺专业一到紧缺专业三依次增加安家费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

3)教育学学科所需博士研究生,安家费增加5万元。

4)同时满足(1)(2)(3)三项条件者,安家费叠加计算。

3、特殊岗位津贴

教授享受特殊津贴6000/年,博士享受特殊津贴3600/年,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就高执行一项。如遇学校政策调整,按学校新政策执行。

4、工资待遇

博士研究生被学校聘用后,如为新入职教师则岗位工资和基础性绩效按照讲师一级(专技八级)岗位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前三年按副教授三级(专技七级)岗位标准执行。如为调动入校人员,则在进校当年按调动前原岗位同职级最低等级执行工资待遇,第二年参加学校岗位异动后,根据实际竞聘岗位执行工资待遇。对于特别优秀的可按学校低职高聘管理办法直接聘用到高级岗位(最高可聘到专技三级岗位)。

5、配偶安置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非科研破格)的,其配偶具有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新引进人才为博士后的以及博士毕业的副教授、教授的,其配偶具有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学校可通过随调或专项招聘的形式,安置配偶工作,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其配偶工作。

①满足当年《湖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及待遇》规定的优秀人才第一、第二、第三层次条件的博士。

②马克思主义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和教育科学学院等特殊学科(专业)的非科研破格博士;

③紧缺专业的非科研破格博士(紧缺专业名单见附件1)。

2)高层次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其配偶具有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学校可通过随调或专项招聘的形式,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其配偶工作。

①满足当年人才引进政策的中小学特级教师。

②全职来校工作的省级及以上政府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

3)高层次人才不符合上述两项安置配偶条件的,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其配偶的学历学位,按合同工形式安排工作,相关待遇参照《湖北师范大学合同用工管理办法》(湖师发[2016]12号)执行。

6、学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义务教育阶段)问题。

7、其他情况

1)夫妻双方同时符合引进条件,其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按各自引进层次的待遇分别执行。

2)港澳台同胞及国外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实行年薪制,采用合同管理,待遇实行"一人一议"的原则。

3)具有副高职称硕士研究生引进入校三年内需通过学校副教授职称评审,否则予以解聘。

4)因学校建设急需引进的其他特殊优秀人才,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实行"一人一议"的原则。

(四)中小学特级教师

中小学特级教师人才引进安家费50万元。具有正高职称的,可聘用到教授四级岗位,具有副高职称的,可聘用到副教授一级岗位。业绩突出的,可视同博士按学校统一规定予以低职高聘。配偶安置按照《湖北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等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湖师发[2020]6号)文件执行。

四、附则

1、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文件同时废止。

2、本实施办法具体条款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特殊专业和紧缺专业名单

1.1特殊专业名单:教育学

1.2紧缺专业名单:

1)紧缺专业一:商务英语、日语、法语、英语、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美术学、书法学、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体育学、舞蹈表演、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教育技术学、特殊教育、学前教育。

2)紧缺专业二:汉语国际教育、广播电视学、应用心理学、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物流工程、财务管理。

3)紧缺专业三:社会工作、行政管理、通信工程。

202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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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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