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采用人才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详见附表。
二、聘用方式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院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方式采取人才派遣方式,聘用人员与宁波市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视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三、报名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10日。
2、报名办法:2019年10月10日前将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扫描件一起并且请将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岗位+高校人才网”发送至指定邮箱;初审结束后,将择优挑选合适的申请者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联系电话和联系人详见附表。
四、薪酬待遇
专任教师岗入院享受学院一类派遣人员待遇(薪酬参照同级别事业编制人员执行)。
其它岗位具有硕士学位者入院满一年、本科入院满三年符合学院相关规定后,经学院讨论决定,可享受学院一类派遣人员待遇(薪酬参照同级别事业编制人员执行)。
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7日
附表:
招聘岗位 |
人数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联系方式 |
数学教师 |
2 |
数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全国 |
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
徐老师 联系邮箱:xulining@nbu.edu.cn 联系电话:13586834435 |
物理教师 |
1 |
物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全国 |
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
|
思政教师 |
1 |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哲学专业、中国史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全国 |
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
凌老师 联系邮箱:407926250@qq.com 联系电话:15825576086 |
创新创业 教师 |
1 |
教育学类、计算机类、管理大类专业优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全国 |
有较强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各类常用办公软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陈老师 联系邮箱:chenyingying1@nbu.edu.cn 联系电话:15888022134
|
会计教师 |
1 |
会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全国 |
有会计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英语沟通能力,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
|
二级学院 秘书 |
3 |
专业不限;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全国 |
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
方老师 联系电话:0574-63712510 |
报销岗 |
1 |
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会计学类、财务管理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全国 |
有相关财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练掌握各类常用办公软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
陈老师 联系邮箱:34547121@qq.com 联系电话:13586838461 |
专职辅导员(一) |
1 |
专业不限;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全国 |
中共党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工作地点:宁波校区。 |
杨老师 联系邮箱:461810516@qq.com 联系电话:13685848836 |
专职辅导员(二) |
3 |
专业不限;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全国 |
中共党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在校期间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需入住学生公寓。 |
张老师 联系电话:15869337694
|
专职辅导员(三) |
3 |
专业不限;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全国 |
中共党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在校期间有创业经历并取得一定成果或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优先;在校期间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需入住学生公寓。 |
|
实验员(一) |
1 |
设计类专业;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全国 |
有基本的设计类设备操作和管理经验。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
杜老师 联系邮箱:2429022825@qq.com 联系电话:15058878147 |
实验员(二) |
1 |
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等相关专业;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全国 |
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
陈老师 联系邮箱:523355950@qq.com 联系电话:15958880919 |
注:1.中共党员、工作经历、历届生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和年龄的计算截止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回国(境)应届毕业生也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报名,但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的不予录用)。3.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来源:
http://news.nbrc.com.cn/sydw/201909/t20190929_103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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