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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关于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是2002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湖南文理学院举办、教育部首批确认的实施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2004年顺利通过教育部办学条件和教学水平专项检查评估。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学院董事会批准,芙蓉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员、辅导员及教师三类岗位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董事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学院成立以董事会领导牵头的招聘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学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聘工作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高,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7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或高教系列中级以上职称者可适当放宽。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9630日前获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与人数

计划招聘辅导员1人,实验员3人,专任教师16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415日—613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限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请携带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毕业学校签署意见的《学校就业推荐表》)、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以上证件需复印件),近期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表一份,本人求职推荐函一份,填写《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并附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人力资源部(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图书馆2楼左侧)报名。

2)网上报名:请将提交的材料(与现场报名材料相同)扫描形成电子文档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1586719188@qq.com(应聘邮件标题名称:“岗位代码+应聘单位+所学专业+姓名”)。网上报名者需在参考前携带材料原件到芙蓉学院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确认。

3.联系电话:0736-71898051521122957618773686401

4.联系人:罗老师,张老师;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查。原则上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报名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不足时,报请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开考。通过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及地点一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安排

1.试讲。通过教师及实验员岗位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全部参加试讲,并根据招聘专业进行分组进行。试讲采取说课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验员岗位还需完成相应的操作讲解),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试讲内容及材料将至少提前2天告知应聘人员,以便应聘人员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内容,准备一份一堂课的完整教案,并于试讲前将教案交给评委。

2.笔试:通过辅导员岗位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管理及应聘岗位相关知识。

3.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评委采取提问的方式(随机抽取2个问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思维能力等。

4.考核方式。

1)教师、实验员岗位:采取面试和试讲(含实际操作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取。

2)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取。

(四)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和体检等情况,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因故不能到岗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可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学院董事会同意后在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与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六、待遇及聘期管理

1.此次招聘的是劳动合同管理聘用人员,学院将依照国家劳动合同法和民办高校相关政策进行管理。

2.学院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专任教师岗为四年,其余岗位为三年。基本工资参照常德市事业单位基础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以及福利按芙蓉学院的规定执行。学院按湖南省和常德市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按时足额缴纳由单位缴纳的费用,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学院直接从个人工资中扣缴。

3.新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及关系委托常德市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托管。学院负责其上岗培训、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其它

1、应聘过程中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被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在试用期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解除劳动合同: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等。

3、上岗后若有发现录用人员个人档案材料造假或报名时使用虚假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不实的情况,学校将立即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1:芙蓉学院2019年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2019410

 

附件1:芙蓉学院2019年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岗位

代码

所属部门

岗位类别

拟聘

人数

学历学位或职称

专业及其他要求

1901

文学与

社会科学系

专任教师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学士高教系列中级职称及以上

1.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一级学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

3.本硕一致或相关。

1902

专任教师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学士具有高教系列中级职称及以上

1.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2.一级学科为中国语言文学

3.本硕一致或相关。

1903

经济与

管理系

专任教师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学士具有高教系列经济或管理类中级职称及以上

1.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或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2.具有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税务师职称的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本硕一致或相关。

1904

理学系

专任教师

3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学士高教系列中级职称及以上

1.数学专业(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方向);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本硕学科一致。

1905

工程与

技术系

专任教师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高教系列中级职称及以上

1.计算机相关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本硕学科一致。

1906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高教系列中级职称及以上

1.土木工程、城乡规划专业;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本硕学科一致。

1907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高教系列中级职称及以上

1.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本硕学科一致。

1908

艺术与

体育系

专任教师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学士高教系列中级职称及以上

1.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本科必为舞蹈专业方向毕业;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

1909

艺术与

体育系

专任教师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学士高教系列中级职称及以上

1.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视觉传达方向、园林景观设计、新媒体设计)专业;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本硕学科方向一致;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

1910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学士高教系列中级职称及以上

1.音乐学(作曲、钢琴、艺术史论)专业;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本硕学科方向一致;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

1911

心理健

康中心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辅导员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应用心理学专业;

2.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

1912

教学

工作部

实验员

3

硕士学位及以上;

或全日制本科学士中级职称及以上

1.计算机类专业、电子信息类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等相关专业;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历或学位,本硕学科大类一致。

合计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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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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