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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9年人才招聘公告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创建于1978年,2000年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划转北京市管理。目前,学校设有14个教学院(系、部),拥有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及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1个本科专业和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北京市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8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481人,高级职称占53.9%,博士学位教师占56.1%,生师比15.7:1。学校有教育部及北京市各类人才称号教师百余人;拥有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5个、北京市学术创新团队13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461人,其中本科生7081人、硕博士研究生400余人、留学生55人。

学校以能源科技创新和城市安全运行为主线,主动服务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能源产业需求。现有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4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5个、北京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建有首都清洁能源(油气)供应和使用安全保障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中关村能源工程智能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北京市安全生产工程技术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站)。

学校是教育部CDIO工程教育改革试点高校和CDIO国际合作组织成员,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33.3%的工科专业通过了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近年来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北京市教学成果奖21项;拥有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先后与燕山石化公司、中关村软件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园等181家企事业单位共建产学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面向未来,学校将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着力打造一流的应用型本科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培养应用型人才、建设应用型学科、开展应用型创新、推广应用型成果,为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向着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建设目标不断迈进。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教师、教辅及管理岗位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身心健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二)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

(三)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应聘辅导员、教学管理及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具有海外留学访学经历、专业相关实践经历者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员优先。

1.2019年统招统分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具有2019年就业派遣资格,同时要求2019年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报到入职。非京生源博士应届毕业生须符合进京条件,硕士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原则上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特别优秀者可为非北京常住户口。

2.博士后出站人员:须为全职脱产博士后,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

3.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落户条件,且回国后未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过派遣手续。

4.年龄要求:硕士原则上27周岁以下(199211日之后出生),博士、博士后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41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二、招聘岗位与条件

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岗位、申报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2.学校审核报名者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学业成绩、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重点审核在应聘学科专业领域所取得的学术业绩水平;

3.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需参加面试、试讲及人才测评等综合评估;

面试采取试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为主,通过提问、答辩,考察应聘者的综合水平;

面试通过人员需参加职业测评机构组织的人才综合评估测试,通过测评结果,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应聘人员的职业动机、兴趣、岗位胜任力等;

4.应聘管理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需参加各单位组织的笔试考试,面试、笔试各占50%比重;

5.面试通过人员需填写《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引进人员申请表》,同时提交推荐信、学历学位证明、成绩单、体检报告等材料;

6.体检要求:在北京市各区指定教师资格体检医院,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7.人才引进工作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审批;

8.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应聘岗位。

四、其他说明

(一)拟聘用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在2019年底前办理完毕报到入职手续,逾期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及待遇:新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对新入职的博士(博士后)安排入住学校低租金周转房,达到学校相应人才标准者,可给予相应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

(三)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件、证书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招聘时间

1.应聘者将简历投递至各单位招聘联系人邮箱或rsc@bipt.edu.cn邮箱。

2.后续关于招聘遴选等相关工作的安排请与各单位联系人联系。

3.报名最后截止时间:2019630

报名应聘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

六、联系方式

(一)相关岗位的岗位职责、学科专业要求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应聘学院(部)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学校招聘政策和安排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10-81292172

人事处邮箱:rsc@bipt.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102617

附件1: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9年招聘计划

附件2: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引进人员申请表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

201937

相关附件:

附件1: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9年招聘计划.doc

附件2: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引进人员申请表.doc

来源:

http://www.bjrbj.gov.cn/xxgk/gsgg/201903/t20190307_81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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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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