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创建于1999年。学校位于沈阳、抚顺两市接壤地带的沈抚新区,校园北依浑河,交通便利、环境优雅、景色宜人。学校办学始终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主动适应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提出的新需求,构建了涵盖工、经、管、艺、文、农类等6个学科56个应用型本科专业体系,现有在校本科生16000余人。
现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增强我校服务社会、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能力,特面向校内外招聘培训学院院长,负责学校对外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培训学院院长。
二、任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熟悉高等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管理思路清晰,对培训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有战略思考和深入见解,具有国际化的视野、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具有强烈责任感、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有相关工作经验和高级职称者优先。
三、聘任程序
按照《沈阳工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工作的程序是:
1.公布招聘职位、任职资格条件、程序和方法等;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举行竞聘演讲与答辩,进行投票推荐;
4.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并形成考察意见及建议;
5.向学校院长办公会议汇报考察工作情况;
6.在学校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任免事项,并予以公布。
四、岗位待遇
1.执行“学校中干待遇+绩效提成”政策;
2.其他待遇面议。
五、应聘方式
(一)报名和演讲与答辩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1月30日;
竞聘演讲与答辩时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申请及联系方式
1.个人报名申请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www.syyyy@163.com,邮件名为“姓名+培训学院院长”,材料内容应包含:实事求是说明本人的自然情况、学习经历、职业履历与主要业绩、自我评价及应聘岗位的优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聘书)、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本人现在居住地及联系方式。
2.联系人:学校行政工作部 贾超
3.联系电话:024-56618010
4.学校地址:辽宁省沈抚新区滨河路东段1号
沈阳工学院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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