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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更好为海关教育培训事业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纳贤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上海海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上海海关学校设立;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年更名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20073月,教育部批准在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设立上海海关学院。201212月,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411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上海海关学院获批成为上海市唯一一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税务和公共管理2个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同时获批通过。2018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上海海关学院获批成为上海市唯一一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税务和公共管理2个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同时获批通过。

学校现设有海关管理系、经济与工商管理系、法律系、外语系、基础部(思政部)等五个教学系(部);设置了海关管理、物流管理、审计学、国际商务、税收学、法学、英语等7个本科专业和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涵盖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等4个学科门类。其中,海关管理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特设专业,法学、税务专业分别是教育部第二、三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272人,其中本科生2193人、研究生79人。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立足海关、面向社会,培养符合海关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涉外型的高素质海关管理专业人才以及服务口岸物流和国际商务的外经贸专业人才,并积极开展海关理论研究和国际交流。学校同时承担海关系统中高级干部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等任务;并根据世界海关组织(WCO)的分工和亚太区域国家和地区的要求,逐步承担该区域海关人员培训任务,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6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47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比例为44.5%。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6人,硕士65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的比例为89.7%。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学校设有海关管理研究所和海关国际问题、海关法、海关风险管理、关税、报关等研究中心,紧密结合海关改革发展和双边、多边、区域海关国际合作中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公开出版学术期刊《海关与经贸研究》。

学校始终凸显以"爱国明志、开放博学"为内涵的"大学精神"教育,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准军事化管理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学校始终以教学、科研、培训为中心,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以德育为核心的综合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专业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具备所需的专业背景及工作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登录上海海关学院门户网站(http://shanghai_edu.customs.gov.cn"人才引进"栏目查询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

(二)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文档名称请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高校人才网)发送到以下相关邮箱:

人员类别

部门

简历发放和工作联系邮箱地址

报名截止日期

高层次人才

 

shcchr@shcc.edu.cn

20181231

其他专任教师

海关管理系

hgx@shcc.edu.cn

经济与工商管理系

jjgx@shcc.edu.cn

法律系

flx@shcc.edu.cn

外语系

wyx@shcc.edu.cn

基础部(思政部)

jcb@shcc.edu.cn

培训部(成人教育部、中共海关总署党校工作部)

pxb@shcc.edu.cn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组织人事部门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考察范围。

四、面试

(一)部门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直接进入部门面试考察环节。部门面试由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入围面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二)学校面试

学校面试由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学校将结合面试成绩和实际情况择优确定面试合格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考察人员要经原单位同意,学校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形式主要包括函调、查阅个人档案、与其原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等。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

上海海关学院从面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待遇

2018年度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学校人才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本公告由上海海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一)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邮箱:jianchashi@126.com

(二)联系方式

工作人员:陈老师021-28991038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上海海关学院人事处,邮编:201204

附件1:上海海关学院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附后)

附件2:上海海关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简章(附后)

附件1

上海海关学院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

招聘部门

招聘职位

招聘人数

职位简介

学科要求

文化程度

年龄限制

政治面貌

专业技术职务

其他条件

海关管理系

行政管理学科(专业)教授

1

MPA专业方向之一的行政管理专业方向的学科(专业)带头人,主要承担MPA行政管理方向的教学工作,以及行政管理方向的专业建设工作等。

公共管理

博士

<=50

党员

教授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教学、科研能力强;具有新专业申请论证与建设经验,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的予以优先考虑。

国际贸易(专业)教授

1

MPA国际海关事务管理方向的负责人,主要承担该方向建设工作。

经济学、管理学

博士

<=50

党员

教授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学术造诣高深,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经验,对学科建设或学位建设工作有创新性构想,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的予以优先考虑。

经济与工商管理系

税收学学科(专业)教授带头人

1

正确把握本学科建设发展规律和趋势,发挥学科带头人的引领作用;进行高水平的科研和教学研究;承担相关专业课程的建设和授课任务等。

财政学、税收学

博士

45岁左右

不限

教授

高水平科研成果;有一定本学科建设的经验;要求有至少半年以上的境外研修经历。

审计学专业带头人

1

发挥学科带头人的引领作用,带领审计专业教师共同开展教学与科研工作,完善审计学专业学科规划和人才培养模式设计方案等。

管理学

博士

45左右

不限

教授

具有带领审计学专业通过各项评估,并提升学科专业全国排名的经历优先考虑。

税收学学术骨干

1

组建科研团队,申报和完成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关专业课程的建设和授课任务等。

财政学、税收学

博士

40岁左右

不限

副教授及以上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高水平科研成果;有至少半年以上的境外研修经历。

合计

5

 

 

 

 

 

 

 

附件2

上海海关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简章

序号

招聘部门

招聘职位

招聘人数

职位简介

学科(专业)要求

文化程度

年龄限制

政治面貌

其他

1

海关管理系

海关监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十级及以下)

1

承担海关监管、保税监管课程教学和实验指导,参与学生社会实践与岗位实习指导。

国际贸易、法学、经济学等专业

应届博士研究生

35周岁以下

不限

具有5年以上的海关相关业务工作经验优先。

2

行政管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十级及以下)

1

主要承担公共管理、公共政策课程教学,承担MPA教学与科研工作,参与学生竞赛、社会实践与岗位实习指导。

公共管理

应届博士研究生

35周岁以下

不限

 

3

物流管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十级及以下)

1

从事物流管理专业课程教学以及学生竞赛、实践的指导工作;主要承担《运输管理》、《物流信息管理》、《供应链金融》等课程的教学任务。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等

应届博士研究生

35周岁以下

不限

从事过省部级以上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相关课题研究或者具有在物流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4

基础部

思政理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十级及以下)

2

承担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工作;承担相应的科研任务和社会服务任务。

政治经济学、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应届博士研究生

40周岁以下

中共党员

 

合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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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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