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才网—国内访问量、信息量领先的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高校人才网>高校招聘>高校教辅>

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度公开招聘4名图书资料人员启事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图书资料人员4人。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要求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hr.hust.edu.cn/__local/C/B1/98/6952730D7A0EA571729EE8F09F4_DAF4B8E2_1824.png

二、招聘条件

1.符合国家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及图书资料学科服务、信息管理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良好的写作与沟通能力,较高的外语及计算机水平。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应往届毕业生,取得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学位。有工作经历者在工作期间表现优秀。应聘人员须在2022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时间为准)。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111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111之后出生)。

6.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1.系统报名。请于20211219前登录华中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报名。网址:http://employment.hust.edu.cn/

请按要求完整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学习、培训及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如下材料扫描件:

1)本科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者,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生推荐表》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

2)本人简历;

3)其他报名系统所填写的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获奖证书等材料。

请确认所填简历信息真实、完整、无误,简历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因简历信息填写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2.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及报名情况,按相关程序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对报名人数不足或通过初筛人员较少的岗位,缩减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或停止该岗位本次招聘工作。

3.考核:包括笔试、面试等程序。

4.心理测评:学校统一组织入围面试人员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参考依据。

5.用人单位考察: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招人员。

6.体检,公示拟招人员名单。

7.审批,办理相关手续。拟招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报批材料,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入职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新进人员按照预聘制引进,签订人才派遣合同,合同期内其工资、任职资格、职级晋升、子女入学入托等待遇参照同类岗位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合同期满达到考核要求者,聘为事业编制人员。

2.新进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认定评聘暂行办法》(校人[2021]20号)执行。

3.凡与华中科技大学及其直附属单位教职员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4.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人事处:http://hr.hust.edu.cn/

人才招聘网:http://employment.hust.edu.cn/

5.因拟招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用人单位考察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6.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已入职人员,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7.本次招聘工作联系人(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人事处:马老师,联系电话:(027)87542427,联系邮箱:personnel@hust.edu.cn

图书馆:李老师,联系电话:027-87542130

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拨打监督电话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27-87543616

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01129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r.hust.edu.cn/info/1092/5105.htm

 

查看次数:

更多热点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网官方微信(硕博QQ交流群:832397124)。

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推荐信息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