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才网—国内访问量、信息量领先的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高校人才网>高校招聘>高校教辅>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2021年9月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9-26
  • 截止日期:2021年9月29日
  • 所属省份辽宁
  • 工作地点大连
  • 栏目分类辽宁高校
  • 招聘人数:1名
  •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
  • 需求学科(供参考)未分类

经学校批准,法学院决定公开招聘院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一)岗位名称

资产财务培训秘书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学院固定资产、设备及公用房的登记及管理工作及资产清查工作;

2.协助编制学院预算工作;

3.协助教师做好各类报销工作;

4.负责财务相关工作的统计、分析;

5.负责财务政策的宣传与解答;

6.负责组织开展学院培训工作;

7.负责学院综合数据统计工作;

8.负责学院条件与环境建设;

9.负责院属公共场所卫生督促检查;

10.负责本岗位相关的数据统计工作;

11.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品行;

(三)热爱高校管理工作,具有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六)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须于2021121到校工作;

(七)应聘派遣制人员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198691及以后出生),有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年龄至40周岁(198191及以后出生);

(八)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有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九)应聘人员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三、工作待遇

税前工资:大学本科毕业人员3500/月;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4000/月。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2917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至招聘邮箱guo_beibei@dlmu.edu.cn,邮件标题和电子版应聘材料以“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高校人才网”命名。

3.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按照《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附件1)填写,保存为PDF格式,以“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命名;

2)《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2),Excel格式;

3)《亲属关系承诺书》(附件3),PDF格式。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学院根据招聘条件、实际需要和履行岗位职责匹配程度,按照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取消本次招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学院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考核安排。

2.资格现场审核。参加考核人员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学院现场审核资历条件和相关证书的真实性,对证件不全或资质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列入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

(四)体检

考察人选至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应聘者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医院重新体检。

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考察人选资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及公示

学院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校审批备案后,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派遣制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核后,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其应聘申请。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23579

招聘邮箱:guo_beibei@dlmu.edu.cn

监督电话:0411-84729225

监督邮箱:dlmujw@126.com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2021923

附件【附件1.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模板.doc

附件【附件2.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一览表.xls

附件【附件3.亲属关系承诺书.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dlmu.edu.cn/info/1092/29249.htm

 

查看次数:

更多热点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网官方微信(硕博QQ交流群:612450376)。

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推荐信息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