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育学院2008年招聘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启事
为加强我院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现向区内外招聘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相关专业的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岗位。具体岗位、专业情况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职称(含副高,下同)以上技术职务资格。
2、思想品德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
三、聘用
聘用人员,均应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录用。
四、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于2008年5月5日前填写《广西教育学院应聘人员情况表》(见附件2,可在网上自行下载)直接寄(发)人事科。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37号(邮编:530023),广西教育学院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电话:0771-5625645。
广西教育学院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