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创业栖霞”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栖委字[2016]31号)和《栖霞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现发布2016年度栖霞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一、申报流程
高层次创业人才经街道、园区推荐后,申报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
申报人应遵循“自愿申报,诚实守信”的原则,登录申报网站(www.nj3000plan.org),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二、申报条件
1、2012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南京注册或拟注册创新型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2、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类人才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
3、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或行业领军企业的中高层任职经历,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为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运作经验;
(2)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所创办企业的行业领域应符合:
1、《中国制造2025南京市实施方案》中的七大类14个重点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型显示、基础软件及工业软件、信息通信设备、云计算、大数据及物联网、卫星应用、集成电路及专用设备)、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新材料、节能环保;
2、技术含量高或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
3、现代农业科技产业或其他符合南京重点发展方向的产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将被取消申报资格:
1、申报人已入选“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紫金人才计划”的;
2、申报人为同一年度本计划或历年“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申报团队成员的;
3、同一年度的同一申报人,在不同的载体以同一个项目或者不同项目重复申报的;
4、多个申报人使用同一个项目进行申报的,或同一申报人累计申报超过2次的;
5、使用其它违规手段如伪造信息、冒用他人名义、未经允许使用他人信息等进行申报的。
四、其他
(一)申报时间:栖霞区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6年5月20日中午12:00。
(二)信息咨询: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办公室咨询邮箱:njqxrcb@163.com;电话:025-85570436。
栖霞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来源:
http://www.qxdj.gov.cn/rczj/201603/t20160321_172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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