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2008年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共新疆农业大学委员会、新疆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适应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当前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现将2008年选聘辅导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按照《新疆农业大学政治辅导员管理暂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优先。
三、应聘条件
1、热爱学生工作,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政治立场坚定。
2、思想品德好、实事求是、为人正派、诚实守信。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较高的政治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创新意识。
5、具有较高的写作水平以及计算机操作水平。
6、在校期间表现突出,学习成绩良好,有学生工作经历。
四、报名资格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
五、选聘工作程序
1、报名。报名者须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08年辅导员应聘登记表》(见附件),校外应聘者须在毕业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校内应聘者加盖党总支公章予以确认,分别以纸质和电子文档的形式于4月30日前报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参加竞聘的学生需带一份自荐材料(贴照片),获奖学生需附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由学校主管领导和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人事处以及有关学院领导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应聘对象的资格按照条件进行审查。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演讲答辩和面试。参加竞聘的学生需按要求认真做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演讲答辩时间为10分钟。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录用。根据考核、考试的结果由校联合考核组最后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报学校审批后,由人事处按录用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聘用后待遇
参加竞聘的学生一经聘用后,其待遇按照《新疆农业大学政治辅导员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4月22日——4月30日。
2、报名地点: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科。
3、报名办法:个人自愿报名,所在单位推荐。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帕丽丹电话:0991-8762691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2号新疆农业大学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
邮编:830052E-mail:fdyzp2008@yahoo.cn
5、《新疆农业大学2008年辅导员应聘登记表》可在新疆农业大学学生处主页下载。(http://xsc.xja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新疆农业大学辅导员应聘登记表
中共新疆农业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
2008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