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2008年春季招聘辅导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集美大学2008年春季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6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及下表要求。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资格条件
|
备注
|
|
最高年龄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1
|
1
|
25周岁(83年12月31日后出生)
|
专业不限
|
省外211重点院校、省内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全日制(四年)2008届本科毕业生,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男性,中共党员,大学学习期间需担任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校级或院级学生会、自律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一年以上,身体健康,同意入住男生宿舍社区。
|
大学期间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
|
|
2
|
1
|
25周岁(83年12月31日后出生)
|
航海技术或轮机工程
|
|
3
|
1
|
25周岁(83年12月31日后出生)
|
心理学
|
|
4
|
1
|
25周岁(83年12月31日后出生)
|
思想政治教育
|
|
5
|
1
|
25周岁(83年12月31日后出生)
|
教育学或高等教育学
|
|
6
|
1
|
25周岁(83年12月31日后出生)
|
音乐学
|
普通高校全日制(四年)2008届本科毕业生,按时取得学历学位,女性,中共党员,大学学习期间需担任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校级或院级学生会、自律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一年以上,身体健康,同意入住女生宿舍社区。
|
二、报名方式
三、考试
(一)笔试:3月2日,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加5分的考生请于3月3—4日将省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证书原件、复印件交集美大学人事处(校部5楼503室)审核确认。
(二)面试:3月12—3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留意集美大学人事处主页
http://rsc.jmu.edu.cn/。进入面试考生请于3月12日前将院校出具的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交集美大学人事处(校部5楼503室)审核确认。
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7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总分。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四、其余事项按闽人发[2006]11号和闽人发[2007]1号等文件规定与要求执行。
联系人:陈静斌05926181079/05926181695
集美大学人事处
2008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