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教学岗1 (实训指导)

面议
重庆 本科 2人 2023-11-24发布 查看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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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职位名称:专业教学岗1 (实训指导)
工作地点:重庆
招聘人数: 2
报名方式: 站内投递
截止时间:2023-12-31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可放宽3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附件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7)、《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8)、《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9)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2023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3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24年3月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5周岁以下,均含45周岁;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专业(学科):
机械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材料类、管理学、经济学、土木类、测绘类、地质类、建筑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设计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护理学类、旅游管理类、音乐类、舞蹈类、能源动力类、航空类、新闻传播学类、艺术学类、美术学类

其他条件: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中华技能大奖奖牌获得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银牌以上获得者;
2.省级以上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其他说明
报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下载《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花名册》(附件3),诚信、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将资格初审材料(登记表、花名册、学位学历扫描件、代表性成果扫描件)整理成压缩文件,将其命名为“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学位+高校人才网”发至邮箱。如实填报后,电子邮件标题以“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学位”的方式命名。【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的享受相关待遇。
博士引进配套:
(一)事业编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二)安家费。紧缺专业60-100万,其余专业40-80万,可一次性发放。
(三)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0-30万元,人文社科10-20万元。
(四)薪酬及补贴。博士研究生入校(3 年内),校内绩效工资享受副教授(七级)待遇,并享受2000元/月博士津贴。
(五)住房待遇。3年内发放1500元/月的住房补贴(36个月),3年满后不再提供住房补贴,可参加学校人才房申购。
(六)职称评审。读博期间以及取得博士学位后的成果,均可纳入职称评审认定范围。
(七)家属安置。通过“非编校聘”解决引进人才配偶或子女(解决一人/次)工作,待遇按照学校“非编校聘”相关政策执行。其子女中、小学入学及幼儿园入托问题,由学校协助解决。
(八)超工作量待遇。完成约定任务额外的成果按照学校标志性成果奖励办法奖励。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3年。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备注:
聘用后需在本单位服务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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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力分析
解锁详细分析
您与该职位匹配度: ***,已超过了 *** 的竞争者,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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