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合江县关于2023年上半年赴高校引进142名人才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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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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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全力推进“荔城英才聚集计划”,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泸州市赴高校开展系列引才招聘活动的公告》要求,面向全国引进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合江县事业单位拟公开考核引进人才42名,岗位详见附件1;企业引进人才100名,岗位详见附件2

二、招聘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符合附件12岗位表要求的人员。

2.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731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取得学位并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附件12中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资格、职(执)业资格等报考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符合附件12确定的年龄条件。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至报名结束之日。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按照相关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8.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9.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引进程序

报考企业单位的引进程序,请报考者直接和企业单位联系,四川三河职业学院联系人:赵东霞,联系电话:0830-5255295;泸州阜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合江县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杨泽芳,联系电话:18227583465

报考事业单位教育、卫生岗位的,报名截止时间及后续引进程序等事宜由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合江县卫生健康局另行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公告。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高久英,联系电话:0830-5269908;合江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高文琴,联系电话:0830-5509891

报考事业单位非教育、非卫生岗位的,按照以下程序开展招聘工作。联系人:杨三艳,联系电话:0830-5269814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

202341418:0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报考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岗位)的于202341418:00(含)前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投递至官方邮箱hejiangxianrsj@163.com。(邮箱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

2)现场报名:报名者于202341418:00(含)前可通过参加泸州市在线下举办的现场招聘会等方式,将报名资料提交到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事业单位岗位所需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3)一份(需亲笔签字确认,前期已投个人简历并提交报名所需资料的考生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填写)。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截止报名之日,报名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或委培、定向毕业生的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或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资料,由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将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网址: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予以公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关注。

(三)测试

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测试。具体时间、方式将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另行通知,请注意关注。

(四)体检、政审考察

1.报考事业单位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名额,根据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照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报考事业单位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37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在合江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以上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行为、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违反聘用政策法规规定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直至取消聘用。

3.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52296200830-52694800830-5269814

监督电话:0830-52297590830-5269810

附件1:合江县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赴高引才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合江县2023年上半年企业赴高校引才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3:合江县2023年上半年赴高校引才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4:同意报考意见.docx

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316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content_18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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