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秀峰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5名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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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秀峰区2022年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5个职位,计划招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2年12月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12月7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7日至2004年12月7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详见《职位计划表》。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址

鉴于目前部分省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证考生的身体健康,确保不因报名人员聚集给疫情防控造成不利影响,根据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本次桂林市秀峰区2022年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

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招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经扫描后打包发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报考职位+姓名(如:秀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工勤岗位二+张三)。

接收报名材料的电子邮箱地址:xfqrlj@163.com。

报名咨询电话:0773-8993302。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经本人签名确认后扫描,连同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资格证明等)一起打包发至上述邮箱。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职位计划表》(附件1)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秀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通过邮件反馈给报考人员其本人的报考结果。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

(一)笔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秀峰区2022年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开考。

通过资格审查需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笔试形式

桂林市秀峰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设置笔试环节,报考人员均要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陆桂林人才网、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查看全部考生笔试成绩、成绩排名。本次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即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及考生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桂林市秀峰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桂林人才网、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请及时关注。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秀峰区2022年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

3.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的考试培训班,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3-2801197。

附件:

1.桂林市秀峰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2.桂林市秀峰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桂林市秀峰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疫情防控须知.doc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pdf

2022年11月2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lxfq.gov.cn/gsgg/202211/t20221128_2412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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